暴動案梁天琦續作供 梁承認衝當刻沒深思熟慮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9/02/25 13:54
2016年農曆年初二旺角暴動案今於高等法院續審,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今續出庭作供,梁早前於控方盤問時承認魯莽,他今解釋承認魯莽是當黃台仰叫「321,去」那一刻,他認為是沒有經過深思熟慮。
首被告梁天琦今由代表大律師馬維琨複問時,馬指控方早前問及梁是否魯莽時,梁承認魯莽說法。梁今解釋,當黃台仰叫「321,去」的一刻,他的眼鏡被打爆,被噴胡椒噴霧後,「成個人變得混亂模糊」,最後印象是抬高頭看見前面的警察。梁又指「321,去」那一刻,他認為是沒有經過深思熟慮,故承認自己當時表現魯莽。
梁一方傳召的友人蔣忻霆作供,他指於2016年1月台灣大選時認識本民前友人,當中包括黃台仰,其後曾到本民前辦公室,並認識梁天琦。
蔣供稱於2016年2月8日晚上約11時半,他與友人到旺角砵蘭街,遇見梁天琦及傾談。他形容當時街頭氣氛熱鬧,市民於朗豪坊附近光顧小販,及後有警員進行激進清場行為,不停驅趕市民,並有高台被推出。
蔣續指,有市民感到憤怒「有無搞錯呀,食粒魚蛋啫,都趕我走」,他與梁天琦到街上了解,其後有市民跌倒,蔣指梁天琦亦跌倒,之後情況混亂,他看見有市民被警員按在地上及拘捕,他約於凌晨12時便離開。聆訊下午續。